教育部关于公布1999年办学条件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应减少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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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公布1999年办学条件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应减少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公布1999年办学条件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应减少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



根据1998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结果和普通高等学校“红”、“黄”牌核定标准,1999年有33所普通高等学校被确定为“黄”牌学校,其中本科6所,专科27所。按照有关规定,被确定为“黄”牌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减少招生,请有关单位在1999年招生计划安排、执行过
程中予以落实。
为确保高等学校基本的办学条件,保证高等教育必要的规格和质量,学校主管部门应切实采取措施,对布局合理的学校,尽快增加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条件标准。对布局不合理的学校,通过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工作进行撤并。
减少招生(“黄”牌)的普通高等学校名单将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布。

附件:1999年办学条件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应减少招生(“黄”牌)的普通高等学校名单
一、本科院校(6所)
学校名称 主管部门
新疆石油学院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首钢工学院 北京市
南昌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江西省
广西工学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
汉中师范学院 陕西省
西安美术学院 陕西省
二、高等专科学校(27所)
学校名称 主管部门
承德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省
忻州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山西省
河套大学 内蒙古自治区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 辽宁省
吉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 吉林省
鸡西大学 黑龙江省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黑龙江省
上海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市
苏州职业大学 江苏省
淮南联合大学 安徽省
漳州职业大学 福建省
黎明职业大学 福建省
福建中华职业大学 福建省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省
泰安师范专科学校 山东省
济南联合大学 山东省
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 河南省
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湖南省
大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云南省
蒙自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云南省
保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云南省
文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云南省
思茅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云南省
商洛师范专科学校 陕西省
天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甘肃省
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甘肃省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备注:“黄”牌学校的确定依据以各校1998年9月上报的统计数字为准。



199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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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用氧气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医用氧气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食药监办[2003]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最近,湖北、安徽、江西等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请示关于医用分子筛设备制取的氧气可否供临床医疗使用及如何管理等事宜。为确保医疗用氧气使用的安全、有效,现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目前,医用氧气制取方法有低温空气分离法和医用分子筛变压吸附法两种。两种方法制取的氧气都应加强管理,其质量必须符合标准要求方可使用。

  二、低温空气分离法制取的氧气,其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规定要求。

  三、医用分子筛变压吸附法制取的氧气,其质量标准正在由国家药典委员会组织制定中,在该标准颁布执行前,暂不对该方法制取的氧气实行药品批准文号管理,也暂不发放《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但其分子筛制氧设备必须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许可证》,同时必须符合YY/T0289-1998(《医用分子筛制设备通用技术规范》)的规定要求,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后方可供临床医疗使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三年七月十日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江苏省泰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江苏省泰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国函〔2013〕26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报泰州市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苏政发〔2009〕11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泰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泰州市历史悠久,遗存丰富,街区特色鲜明,文化底蕴丰厚,古城传统格局和风貌保存完整,城市历史地位突出。
二、你省及泰州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好重要保护地段的详细规划。在规划和建设中,要重视保护古城风貌,注重古城环境整治和历史建筑修缮,不得进行任何与历史文化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
三、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要加强对泰州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13年2月10日